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(施行日期:2021-04-29)第二十一条,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(国办发〔2017〕87号)第十五条,《四川省消防条例》第十八条等条例规定:消防安全管理人员,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,消防设施的安装、维护、操作人员,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其他从事消防行业相关人员,应当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,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。
一、职业技能培训方向
(一)消防设施监控操作:设施巡检、报警信息处理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及保养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操作及保养、防烟排烟系统操作及保养、气体灭火系统操作及保养、其他消防设施操作及保养。
(二)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:火灾自动报警系统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防烟排烟系统、气体灭火系统、其他消防设施的操作、维修保养及检测。
二、就业岗位
(一)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
(二)消防设施维修、保养、检测人员
(三)消防设施操作人员
(四)消防管理人员
(五)其他从事消防行业相关人员
三、报名条件
(一)年龄要求:年满18周岁(含)以上(男女不限)。
(二)学历要求:高中学历,职高、中专、技校等其他等同于高中的学历;高中以上学历。
四、培训内容
五、考试科目
六、收费标准
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标准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,消防设 施操作员考前培训班每人每期收费标准如下:
七、培训场地
八、证书样本
发证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
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
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九、报名地点
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车城东二路133号(四川科慧技工学校)
联系电话:181 1346 6990
联系人:王 靖